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的协同作用,完善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增强技术工人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激发技术工人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技术工人数量短缺和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用工荒”“技工荒”已经从季节性矛盾转而成为常态化现象,企业对技能型工人短缺问题反映十分强烈。究其原因,技术工人的社会地位还不高,收入水平偏低,各项待遇保障较弱,职业发展通道狭窄,这些都影响着技术工人的成长成才。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我国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转变的进程。
《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强调,要拓宽产业工人发展空间,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建立技术工人创新成果按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意见》作为《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配套性文件,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了有针对性的16条政策措施,从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实施工资激励计划、构建技能形成与提升体系、强化评价使用激励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对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提出明确要求。
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要全社会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政府部门应充分认识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重大意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完善配套政策法规,加强督促检查,持续推动技术工人待遇水平的提高。企业作为用工主体,应积极主动地提升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完善工资分配制度、技术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探索技术工人长效激励机制,确保技术工人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国有企业更要带头落实《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让技术工人共享发展成果。
《意见》明确提出,要发挥工会作用。工会组织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必须承担起推动提高技术工人待遇政策落实的职责。一方面,要发挥工会在提升职工技术技能素质中的天然优势,借助劳动和技能竞赛、培育“大国工匠”、职工技术创新活动等平台载体,打造更多“高精尖”技能人才,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助力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要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既积极配合有关部委推动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相关政策,又监督《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充分反映职工的利益诉求,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技术工人。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不能只当口号喊、标签贴,而要贯彻到党和国家政策制定、工作推进全过程,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各方面。《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提升技术工人地位、发挥技术工人作用的重视。这一行动,必将推动实现广大技术工人的体面劳动、全面发展,不断增强技术工人的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
(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