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系第二届辩论赛总决赛辩题观点综述
一、辩论双方立论的主要观点。
正方(诚信的建立更需要自律):
1.“诚信”一词的含义: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诚信--就是诚实、守信用。诚实守信,是指言行与内心相一致。能够履行跟别人的约定,从而取得他人的信任。
2. 诚信是自我的约束、自我的管制,从“我”做起的道理。这道理也很简单,连自己都不诚信于别人,根本就没资格要求别人诚信于自己。所以自律是他律的先决条件,没自律就没他律。
3.他律在一定条件下还可能逼迫人们不诚信。例如,某城市“创卫”。“创卫”期间一些不合格的饮食店一律关门停业,以便在“创卫”检查中顺利度过考察,一旦风声过后,又开张大吉。还有一些社区、我司为了评“文明小区”之类的奖项,在检查组来临前而大搞卫生,以此来迎接检查。
4. 诚信的建设与自律在中国文明史上,诚信一直作为一个道德命题存在,孔子很早就把诚信提到“民无信不立”。
5.他律只是一种手段来强调自律的重要性。
反方(诚信的建立更需要他律):
1.诚信是一个道德的概念。什么是道德,道德是一个社会的意识形态 ,以区分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风俗,习惯,信仰,来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一种标准和原则。道德是社会范畴,道德本身就是一种外在的社会既定的要求,是他律,也就证明诚信是他律。
2.他律的社会性决定了诚信的统一性。他律既然是外在的标准,同时也是有社会性的,那么也就是整个社会的人群整体所认同的一种标准,这样一种标准既然是外在的是被统一认可的,那么显然他对任何一个个体来说是没有差别的,所谓诚信,所谓标准,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不是你的标准向东,我的标准向西,而是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标准,这样的一个标准来自社会,来自"他"。那么自律的基础也就是外在的了。
3.自律本身就是对他律标准的趋同。所谓自律实质上只是“自发执行他律”。 社会人往往通过教育,思考等等的途径来产生这样一种标准的统一,这是将外在的标准内化的过程,其本质依然是外在的标准在起作用,而绝对不是内在制订的一个标准在起作用。
二、双方攻辩的焦点及辩手的对策
1.正方根据诚信的定义为依据,认为他律并不能使人诚信,因为诚信只能是发自内心的。反方反驳,他律并不代表不是发自内心,你遵守一些法规也是发自内心的。正方补充,他律就一定是法规吗?难道你对别人诚信是因为法规吗?反方回答,是的。正方补充,谢谢对方辩友,你已经支持了我方的观点,你遵守法规是因为你自身的思想让你去遵守的,这就是你的自律,可想而知,你没有自律就不会去遵守诚信了,自律是遵守诚信的基本条件,没有自律就谈不上诚信,所以诚信的建立更需要自律。
2.在比赛中反方强调的观点是:诚信是一种道德,而道德本身就是一种外在的社会既定的要求,是他律。所以诚信的本质应该是他律,也就是说这种他律(诚信)的建设,只有增强他律的力度才能得到发展。反方曾经有一问:从小到大我们不是一直受他律的约束吗?正方回答:是。反方继续问,你试过违反规章吗?正方回答:有。反方说:很好,俗话说得好“人非圣人,孰能无过”。但是现实的职业活动实践证明,对于不少企业的管理者和从业者来说,离开他律,自律往往是一句空话。
3.正方:为什么从小到大,我们在思想道德课中,都要学习做人要诚信呢,而不是学习如何去约束他人呢?
反方:对,学习诚信正是为了更好的约束别人,诚信一定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自社会的统一标准,这样的一种标准是外在的,不是主观的内心出发的,我们学的就是这标准。难道你们自以为诚信了,你就是诚信的吗?
正方:我方的观点从没这样说过,我们认为自律可以在相对于他律的前提下,可以更好的建立诚信。我想问对方一个问题,你的一举一动是靠什么支配的?
反方:是他律。
正方:那好,我想现在请你把你的嘴巴闭上直到比赛结束好吗?
反方:那不可能,我遵守的是比赛的规定。
正方:相对你来说,我刚才提出的问题,不也是他律吗?更何况比赛没规定你一定要说话呀。你的行动是靠你自己支配,正如你刚坐下一样,你想才会坐下。诚信是否会遵守也是看你自己的意愿,那就是自律,你够自律,当然就不会失信于别人。有了自律当然就会更好的建立诚信。
反方:照对方辩友这么说,那为什么还有法律和监狱的存在啊?这就足以证明他律的重要性,我刚坐下是因为我遵守比赛规则这一种他律。没了他律的约束就不会有诚信,更何谈建立?
正方:你不自律可以约束别人吗?对方辩友你说的对,不过只对了一半,其实从我们刚才的对话中就已经说到了我方开篇立论的一点,他律只是一种手段来强调自律的重要,一切的他律都为自律服务,没自律就没他律,没自律就更别说诚信的建立更需要自律啦!
反方:他律大致可分为三类:非强制性的、强制性的、半强制性的。例如,对于职业院校学生而言,职业道德内化就是学生把即将从事的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业具体要求,经过入耳、入脑、入心的过程,转化为发自内心的需要,并落实在自己的行为上。引导学生找到自身发展需要与职业道德规范的接合点,是成功内化的关键。这过程中他律难道不比自律的学习更起了建立诚信的作用吗?
正方:学生们怎么才算诚信,可能对方辩友理解错了,正如我方开篇立论中提到,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诚信,就是诚实、守信用。诚实守信,是指言行与内心相一致。能够履行跟别人的约定,而取得他人的信任,并不需要法律及法规等外界的担保。学生自身不自律,你怎么用外部规范来教他,也是徒劳的,可能最后出现的是表面很诚信,内里却不诚信。那就成了表里不一啊!
三、评委老师点评:
诚信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石,既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建立诚信社会自律与他律缺一不可。因此辩题“诚信的建立更需要自律还是他律”对正反双方而言是公平的。要想在辩论中战胜对方主要取决于三个方面。一是辩前的准备工作,辩论前准备得越充分,获胜的可能相对会大些;从现场双方展示来看,双方都是有备而来,但正方稍占优。二是现场的发挥,尤其的团队的发挥。正方的三辩、一辩,反方的四辩均有出色的表现。而正方四位辩手水平发挥相对更为平均,反方有辩手在这一阶段“一言未发”,对团队在这一阶段成绩会产生较大影响。三是攻辩时的技巧。在现场攻辩中,一些辩手的语速太快,无法听清其所要表达的意思,看似咄咄逼人,其实没有效果,千万要记住欲速则不达。在表达自己观点或理由时,宁可语速慢一些,也要表达清楚。有些辩手不是在“辩”,而是在“念”,不管对手问的是什么问题,只管拿着自己已经准备好的资料 “自言自语”。正反双方都未很好地倾听对方的阐述,从而失去了许多能给对方致命一出的机会。例如,正方提到“警察”、“美国的次贷危机”时,反方若能及追问对方“请问,警察是因为自律需要,还是他律的需要才存在的?”就能轻易将对手推入他自己挖好的坑,顺便再加上一锹土。在向对手发起攻击时,应注意选择身边既能引起现场共鸣,又令对手很难作答的问题出击。例如反方若能选择“请问williamhill的考场纪律为何要逢考必备?必读?”这样的问题去出击,可能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攻辩时,语言表达上,“短”往往比“长”更有效率。例如有的辩手“长篇宏论”,煞是辛苦,可被对手抓住一个破绽进行反击,就语无伦次,败下阵来。虽然这场辩论还存在许多可以改进的地方,但正反双方还是为我们呈现了一场精彩纷呈的思想大餐。谢谢正反双方的所有辩手,同时谢谢这次辩论赛的所有参与者和组织者。
本文内容由辩论赛双方提供, 古劲 (辩手之一)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