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至9日,人事处通过校园网对20位申请人进行了公示。6月13日,我处按要求将20位教师的申报材料上报了广东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我省2008年高等我司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2008〕3号)的精神,我院从3月24日起正式启动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人事处先后组织了教师参加广东省高等我司师培中心举办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参加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集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举办的测试,参加集团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专业小组开展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统一体检。
因教育厅规定,民办高校中申请认定高等我司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同时符合人事档案在任教我司或我省各地人才代理机构,并在现任教我司的教学时间满1年以上等条件,因此,同往年相比我院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数增长幅度不大。
(人事处 林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