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集团(系、部),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集团决定, 2016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2日(星期六)至4月4日(星期一),共三天。请各院系(部)、各部门做好教学、行政等工作安排。
特此通知。
集团办公室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