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2014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星期六,清明节)至4月7日(星期一,补休),共三天。请各系(部)、各部门做好教学、行政工作安排。
特此通知
集团办公室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