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人预备程序
作者:fanjinhong 时间:2012-05-31 点击数:
1、网上下载申请表,逐项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清单:
◆一张2寸或小2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本人特区通行证(签注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通行证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所获学位证书正本(含翻译件原件)。如学位证书为中英文对照,无需翻译;
◆学习成绩单(含翻译件原件)。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我司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
◆中央人民政府驻特区联络办公室开具的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交验毕业论文原件,并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入学前最后学历证明(国外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博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不含硕士研究生)以下,须提交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或职称证书)。
注:
a、以上所有文字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交一套复印件。
b、外文材料,如学位或文凭证书正本、留学期间成绩单(研究学位获得者出示的相关研究证明)须经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进行翻译。翻译件须提供原件。
c、在香港学习非本地课程并取得学位者,须提供相关单位出具的在港工作证明。
d、在香港学业结束,但只获得我司出具的获得学位的证明,尚未获得学位证书者,需翻译该证明及学习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