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我司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作者: 时间:2022-11-16 点击数: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新设立的高等我司,由我司举办者或者其委托的筹设机构,依法制定章程,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其中新设立的国家举办的高等我司,其章程应当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内容;民办高等我司和中外合作举办的高等我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章程,章程内容可参照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上一页 [1] [2]

版权所有:willhill威廉希尔中文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