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面向托育机构、婴幼儿托育或早期教育行业,具备从事婴幼儿保育与教育、托育机构、婴幼儿健康服务与管理、早期教育机构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理论知识、素质和能力,具有早期教育及相关职业发展、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潜质,能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培养规格 (三)1.素质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 l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内容,形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能够在教书育人实践中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l 树立职业理想,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l 树立育德意识,能够在保教活动中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为培养幼儿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所需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奠定基础。 (2)文化素质 l 掌握一定的自然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和审美能力; l 理解立德树人的内涵,形成立德树人的理念,掌握立德树人途径与方法,能够在教育实践中实施素质教育,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开展教育教学; l 拥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对学前教育领域的专业发展具有敏感性。 (3)职业素养 l 具有依法执教意识,遵守宪法、民法典、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实践中能履行应尽义务,自觉维护婴幼儿与自身的合法权益; l 具有家国情怀,乐于从教,热爱教育事业;认同教师工作的价值,了解婴幼儿教师的职业特征; l 领会早期教育对幼儿发展的价值和意义,认同促进婴幼儿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的理念。关爱婴幼儿,用心从教,爱岗敬业,富有爱心、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 (4)身心素质 l 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具有健全的人格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能积极应变,比较合理地处理问题。有适当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l 仪表整洁,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符合教师礼仪要求和教育教学场景要求。
2. 知识要求 (1)保育教育 l 掌握科学照料婴幼儿日常生活的基本方法,了解婴幼儿日常卫生保健、传染病预防和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的相关知识,掌握面临特殊事件发生时保护婴幼儿的基本方法; l 掌握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和0-3岁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规律,具备观察、分析与评价幼儿行为的能力。熟悉托育早教机构的目标、任务、内容、要求和基本原则; l 认识融合教育的意义和作用,了解有特殊需要婴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及教育策略,掌握随班就读的基本知识及相关政策,基本具备指导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能力。 (2)信息基础 l 了解信息时代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掌握一定的现代信息技术知识,具有安全、合法与负责任地使用信息与技术的意识。 (3)环境创设 l 物理环境:能够创设安全、适宜、全面,有助于促进婴幼儿成长、学习、游戏的物质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为婴幼儿提供和制作适合的玩教具和学习材料; l 心理环境:理解教师的态度、情绪、言行在托育机构及班级心理环境形成中的重要性。能够构建和谐的师幼关系,帮助婴幼儿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让婴幼儿感受到安全、舒适。 (4)游戏活动 l 了解婴幼儿游戏的类型和主要功能,根据各年龄阶段婴幼儿的游戏特点,合理、有效地规划和利用户内外游戏活动空间,支持婴幼儿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游戏,观察分析婴幼儿的游戏,支持婴幼儿在游戏活动中获得身体、认知、语言和社会性等多方面的发展。 (5)教育活动 l 能够根据婴幼儿的兴趣需要和年龄特点,设计、组织、实施、评价各类教育活动。 (6)班级管理 l 熟悉校园安全、应急管理相关规定,基本掌握班级空间规划、班级常规管理等工作要点。熟悉婴幼儿教育及婴幼儿成长生活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能够合理分析解决婴幼儿教育与管理实践相关问题。 (7)心理健康 l 关注婴幼儿心理健康,了解婴幼儿身体、情感发展的特性和差异性,掌握婴幼儿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知识,及时发现和赏识每个婴幼儿的点滴进步,注重激发和保护婴幼儿的积极性、自信心,能够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 (8)家园协同 l 掌握人际沟通的基本方法,能够运用信息技术拓宽家园沟通交流的渠道和途径,积极主动与家长进行有效交流; l 掌握开展托育机构、家庭和社区各种协同活动的方式方法,能够开展托育机构与幼儿园和小学教育的衔接工作。 (9)自主发展 l 了解早教教师专业发展的要求,初步掌握教育教学反思的基本方法和策略,初步掌握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掌握专业发展所需的信息技术手段和方法; l 了解早教机构的日常事务管理和运营,掌握基本沟通合作技能与方法,掌握团队协作的基本策略,了解学前教育的团队协作类型和方法。 3.能力要求 本专业能力要求,主要包括通用能力和专业能力要求,其中通用能力又包括社会能力和方法能力。
能力分类 |
能力名称 |
能力描述 |
专业能力 |
观察和认识能力 |
1.能够在日常工作中对婴幼儿进行系统的观察和分析; 2.能够通过观察获得对婴幼儿的深入的认识,真正了解儿童; |
教育环境创设能力 |
1.具备判断有质量的婴幼儿学习和发展环境的能力; 2.能够结合实际为婴幼儿创设有质量的教育环境; |
教育活动设计、实施、评价能力 |
1.具备设计和组织幼托育早教机构各类型的活动,如生活活动、主题活动、游戏活动等; 2.能够对各类活动的过程及结果进行教育评价; |
综合艺术技能 |
1.具备托育早教机构教师必须的音乐、舞蹈和美术技能; 2. 能够用儿童化的艺术形式组织; |
一日生活设计、组织和实施能力 |
1.把握婴幼儿一日生活的规律; 2.能够合理安排和组织婴幼儿一日生活。 |
通 用 能 力 |
方法能力 |
语言表达能力 |
1.普通话标准; 2.能够运用适宜与婴幼儿沟通的语气语调组织各类活动; |
沟通和合作能力 |
1.拥有正确的儿童观,具备丰富的师幼沟通策略和良好的师幼沟通能力; 2.能够与家长进行有质量的沟通,开展良好的家园合作; |
社会能力 |
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
1.具备婴幼儿教师必备的信息技术能力; 2.能够主动学习并应用新出现的婴幼儿教育相关信息技术; |
自主学习、教学反思和职业生涯发展的能力 |
1.具备自主学习能力和积极的教学反思意识和能力; 2.具有职业生涯规划意识,能够将自己的职业发展和工作、生活结合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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