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粤教思函﹝2015﹞3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我的中国梦—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请各二级院、系按照附件中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相关的活动,广泛发动学生积极参加,按期报送参赛作品,并将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活动总结和辅导员指导报告于2015年9月25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推荐优秀作品到省教育厅参加全省高校的比赛,获得推荐参加省里比赛资格的项目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同时根据往年省教育厅评选“广东省辅导员年度人物”的相关条件要求,举办我的中国梦”——“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是参评的必备条件之一。
联系人:徐莎莎; 联系电话:13535056981(666981);邮箱:16861998@qq.com。
附件:
1、爱国主义教育类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2、社会调查类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3、志愿服务类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4、优秀文化传承类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5、新媒体创意类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学生工作处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