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流感正名

作者:huangmy 时间:2009-05-06 点击数:

据新华社电 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4月30日发布2009年第8号公告,明确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其中甲类是后果严重传染性最强的传染病,依次递减。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和霍乱。

  乙类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20余种;丙类传染病包括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等10余种。

  另据新华社电,世界卫生组织前日宣布,从当日起,该组织不再使用“猪流感”一词指代当前疫情,而开始使用“A(H1N1)型流感”一词。

  世卫组织当天在其网站上刊登的一条简短通告中说,从4月30日起,世卫组织将用“A(H1N1)型流感”一词来指代这种新的流感病毒。

  世卫组织已多次表明,虽然这种新型病毒是由猪流感病毒演变而来,但到目前为止这种病毒只是使人患病,还没有发现猪被感染的病例。世卫组织还强调,食用充分烹制的猪肉或猪肉产品不会感染病毒。

  为避免在全球养殖业、禽肉贸易、居民饮食中引发混乱,几大权威组织最终决定停用“猪流感”名称,改用病毒分类的学名A(H1N1)。

http://press.idoican.com.cn/detail/articles/20090502150A35/

我国为何称“甲型H1N1流感”?

  据新华社电 世界卫生组织已开始使用“A(H1N1)型流感”代替“猪流感”来指代当前疫情,我国卫生部公告中则将这一疾病称为“甲型H1N1流感”。对此,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杨维中昨天告诉记者,“甲型”即“A型”,我国这一名称与国际的其实是一回事,只是按国内中文表述的惯例称为“甲型”。

http://press.idoican.com.cn/detail/articles/20090502150A33/

(转载于2009年5月2日《新快报》 2009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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