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医保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huangmy 时间:2013-03-21 点击数:
在集团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各系的大力配合下,集团总务处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要求,配合广州市医保部门,从2008年起开始做好了学生医保工作。集团按政策要求成立了学生医保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学生医保门诊就医管理办法,现将学生医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门诊
由我司管理,具体按我院学生医保门诊就医管理办法执行,我院各校区办公时间、地点如下:
在读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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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指定
门诊就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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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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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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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报销
审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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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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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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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校区医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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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学生证(或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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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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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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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校区3 号楼
一楼医务室
电话:28867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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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医院、白云区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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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病历
2、发票
3、清单
4、医保卡
5、学生证
(或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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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室审核→
医保小组领导审批→
集团财务处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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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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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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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工人医院、大学城省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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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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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校区南区综合楼308室
电话:82206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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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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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校区医务室(体育馆内)、清远市新北江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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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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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校区实验楼3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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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
由广州市医保局管理,我院各校区就医及结算方式如下:
在读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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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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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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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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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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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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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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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医保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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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时出示身份证和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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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时在住院医院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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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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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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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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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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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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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医保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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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院发票(原件)2、发票清单(原件)3、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4、出院记录(出院小结)5、入院记录(复印件)6、个人情况说明(校区在异地清远,广州参保,发病经过,就医过程)7、医保卡正反面复印件8、学籍证明(教务处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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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自费结账,出院后将所需资料交到清远校区医务办公室(实验楼305室),由医务人员交到天河区医保局办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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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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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
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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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生医保投保时间:新生在每年的十月份完成,十一月份缴费到位;老生在每年的八月份续保并缴费到位。有关医疗卡错漏,学生退(休)学,急诊,寒暑假(实习)时如何就医等问题及门诊药费审核,递交住院资料可在上述办公时间到各校区办公地点咨询、办理。
总 务 处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