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医保门诊、住院报销管理办法的说明(2013年9月修订)

作者:huangmy 时间:2013-10-17 点击数:

 

关于学生医保门诊、住院报销管理办法的说明20139月修订) 

一、门诊  由我司管理,具体按我院学生医保门诊就医管理办法执行,我院各校区办公时间、地点如下:

在读校区

我司指定

门诊就医医院

所需资料

结算方式

药费报销

审核时间

办公地点

天河

武警医院

白云区人民医院

1、病历

2、发票

3、清单

4、医保卡

5、学生证

(或身份证)

医务室审核→

医保小组领导审批→

集团财务处报账

周一

天河校区3 号楼

一楼医务室

电话:28867318

黄埔

省第二工人医院

大学城省中医院

周一

周二

黄埔校区南区综合楼308

电话:82206719

清远

清远校区医务室(体育馆内)

清远市新北江医院本部

周三

清远校区实验楼305

二、住院   由广州市医保局管理,我院各校区就医及结算方式如下:

在读校区

就医医院

所需资料

结算方式

住院地点

结算地点

天河

广州市医保定点医院

入院时出示身份证和医保卡

出院时在住院医院直接结算

广州市

住院医院

黄埔

清远

清远

清远市医保定点医院

1、住院发票(原件)2、发票清单(原件)3、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4、出院记录(出院小结)5、入院记录(复印件)6、个人情况说明(校区在异地清远,广州参保,发病经过,就医过程)7、医保卡正反面复印件8、学籍证明(教务处出具)

先自费结账,出院后将所需资料交到清远校区医务办公室(实验楼305室),由医务人员交到天河区医保局办理结算

清远市

天河区

医保局

                                                 总务处

                                          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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