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重信息化教学设备使用责任书
一、信息化教学设备登记在个人名下仅限于教职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二、教职工如调离本校、退休、离职离岗、请假(3个月以上)离开前应将信息化教学设备交还我司,经技术人员核验后,方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三、该信息化教学设备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内出现硬件问题,请拨打联想售后电脑咨询和报修电话:400-0118-020,人为原因造成的硬件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超出保修期,出现使用问题而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教职工个人自行承担。
四、信息化教学设备是为教育教学服务,其产权归我司所有,纳入我司固定资产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我司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五、信息化教学设备应用于教师教学和教务管理,充分发挥其功能:
(一)禁止利用设备在工作时间进行游戏、炒股、看电影等非教学活动;
(二)不得查阅、存储、传播非法或不健康信息和从事违法活动;
(三)个人负有妥善保管责任,在移动、携带和使用中,应小心爱护,精心使用,妥善保管,遵防丢失和损坏。
六、此批次信息化教学设备属于贵重教学设备,型号统一为:联想ThinkPad L490-243。在使用过程中,要依照注意事项和管理规定使用,注意清洁卫生,悉心爱护,禁止私自拆装,做好病毒及安全防护工作。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教职工所在部门保管,一份交由总务处保管。
本人声明:已完全清楚责任书的详细内容,并愿意承诺安全使用和妥善保管。
责任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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