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费用报销单。三校区财务处均可领取,若使用专项经费需完善相关手续。
2、真实有效票据。票据背面签经办人、证明人。
3、与此次经济活动有关的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党委会纪要、我司合同、验收文件、学生活动佐证材料(如文件、报道、方案、知识竞赛题目、图片等)。
4、如存在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无形资产的购置,需先到总务处办理资产验收登记手续。
5、公务卡支付的需付POS机消费清单或截图。
6、如有发放物品需提供签领表。
7、如有学生发放表应一并提供电子版(财务处网站下载)
8、采购申请表,如为自主分散采购还需附上询价记录表。(详见采购中心相关要求)
9、财务处认为必须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