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集团、系:
根据粤教助函〔2015〕22号(附后)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宣传国家助学政策和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成长成才优秀学生的典型先进事迹,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实际,我中心决定开展以“国家资助助我飞翔”为主题的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全国普通高校、中等职业我司、普通高中在校生和毕业生。上届活动中已获评学生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三、申报名额
外语外贸集团/信息工程与商务管理集团:3人/集团
建筑与艺术设计系/财务金融系:3人/系
旅游管理系/法律与公共事业系:2人/系
四、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同时推荐参加广东省的评选;二等奖3名,奖金200元;三等奖4名,奖金100元。
五、有关要求
1.请各院系积极参与,严格标准,注重质量,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推荐学生材料;要通过本次评选活动,大力宣传本系优秀学生典型成长成才案例,把评选推荐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使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的帮助下自立自强,成长成才。
2.报送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⑴《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⑵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⑶照片。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电子版材料发至8963650@qq.com。
3.截止时间:6月10日
联系人:林福燕
联系电话:82556302,28867323
特此通知。
附件:
学生工作处
2015年5月4日